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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马国际(00221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1-29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56号银座国际大厦26楼2601室)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此项规定。”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本上市公告书披露了公司2007年9月30日及2006年12月31日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2007年1~9月与上年同期的比较式利润表、2007年1~9月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其中,2006年末的资产负债表已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余均为未审计的数据。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或“飞马国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59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700万股,网上发行2,800万股,发行价格为7.79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8] 12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飞马国际”,股票代码“002210”;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800万股股票将于2008年1月30日起上市交易。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8年1月30日 
  3、股票简称:飞马国际 
  4、股票代码:002210 
  5、发行后总股本:13,600万元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3,5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飞马运输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黄壮勉分别承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股东赵自军(兼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和黄汕敏(兼发行人副总经理)分别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的50%,除前述限售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发行人其他股东印健、金军平和曹杰分别承诺自持有公司新增股份之日(即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向询价对象配售的700万股股票自本次社会公众股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2,8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广州市飞马运输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数为8,640万股,占本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总数的85.55%。其基本情况如下: 
  广州市飞马运输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黄壮勉先生,其基本情况为:黄壮勉,38岁,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0301197002130113;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花园3栋604。黄壮勉先生持有广州市飞马运输有限公司84%的股权,间接持有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总数的71.86%。黄壮勉先生持有广州市飞马运输有限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黄固喜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壮勉先生的父亲,其基本情况为:黄固喜,62岁,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0301194505230112;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花园3栋604。黄固喜先生持有广州市飞马运输有限公司16%的股权,间接持有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总数的13.69%。黄固喜先生持有广州市飞马运输有限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发行后股东总人数为15,335人,其中本次发行新增的股东为15,329人。本次发行结束后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3,500万股 
  2、发行价格:7.79元/股 
  3、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700万股,有效申购为282,01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为0.248218%,超额认购倍数为402.87倍。本次发行网上发行2,800万股,中签率为0.0962745481%,超额认购倍数为1,039倍。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不存在余股,网下配售126股余股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认购。 
  4、募集资金总额:272,650,000元 
  5、本次发行费用共18,778,530元,每股发行费用0.5365元,具体明细如下: 
  6、募集资金净额253,871,470元 
  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08年1月2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华验[2008]8号《验资报告》。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2.84元/股(以公司截至2007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26元/股(按照200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根据本公司2007年9月30日及2006年12月31日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2007年1~9月与上年同期的比较式利润表和2007年1~9月现金流量表(数据均未经审计),本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合并报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本公司上市后不再单独披露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2007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表请参考本上市公告书附件。 
  注:1、每股净资产和调整后每股净资产均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各期末股本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据、所有的每股收益指标以及净资产收益率数据均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计算;2、每股收益(按发行前股本计算)和每股收益(按发行后股本计算)分别按本次发行前后股本计算。3、截至2006年9月30日,本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300万股。2006年9月30日后,发行人整体股份改制及增资扩股,本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数为10,100万股。此外,本次公司公开发行3,500万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规模。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本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所有会计报表项目均按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 
  2、2007年第三季度流动资产总额比年初增加了7,154.25万元,增长了51.68%,资产总额比年初增加了10,410.27万元,增长了37.86%,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的增长使资产的规模,特别是流动资产的规模不断扩大。 
  3、2007年第三季度流动负债比年初增加了2,106.17万元,增长了15.93%,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业务的增长同步增长,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所需周转资金增加,相应增加短期借款所致。 
  4、2007年第三季度非流动负债比年初增加了4,110万元,增长了119.62%,主要原因是公司子公司固定资产长期借款的增加。 
  5、经营情况分析:2007年1-9月,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保持良好态势,经营业绩快速增长,共实现营业总收入 38,042.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0.23%(其中:贸易执行服务收入增长了337.56%),实现净利润3,564.1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20%。公司营业总收入上升的原因主要是公司业务呈良性发展,贸易执行等执供应链业务从区域向全国、从化工行业向多行业扩展所致。公司同时严格控制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的增长。 
  6、2007年第三季度股东权益比年初增加了4,189.10万元,增长了38.64%,主要原因是年初的增资扩股以及公司经营增加的净利润。 
  7、公司不存在其他重要事项对相关财务数据和指标的影响。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08年1月11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情况 
  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保荐代表人:凌文昌  王小刚 
  项目主办人:李鑫 
  电话:0755-82130429 
  传真:0755-82130620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认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符合上市条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人的保荐意见如下: 
  飞马国际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国信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表: 
  1、2007年9月30日及2006年12月31日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 
  2、2007年1-9月与上年同期的比较式利润表 
  3、2007年1-9月的现金流量表 
  4、2007年1-9月股东权益变动表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飞马国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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