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6,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8]71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本次网下配售由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3、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49元/股,发行数量为6,1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1,2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4,88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4、本次发行的网下配售工作已于2008年1月23日结束。本次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共有270家,270家均为有效申购并获得配售。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缴付申购资金已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网下发行过程已经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5、根据2008年1月22日公布的《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以下简称“《网下网上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亦视同向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情况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要求,在以下二个方面对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资格进行了合规性审核,即先确认只有参与初步询价并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才具有参与网下申购的资格,其次按照于2008年1月18日(T-3日)17: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名单,对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资格及汇款资金账户进行了逐一核查和确认。
根据最终收到的所有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提供的《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申购表》以及配售对象申购款缴纳情况,国信证券做出最终统计如下:
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共270家,其申购总量为290,500万股,根据《网下网上发行公告》的相关规定,有效申购为270家,冻结资金总额为3,047,376.47 万元人民币。
二、本次网下申购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1,220万股,有效申购为290,50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为0.419966%,超额认购倍数为238.11 倍。
三、网下配售结果
所有获得配售的配售对象、获配股数及应退金额列示如下:
注:上表中的“获配股数”是以本次发行网下配售中的配售比例为基础,再根据《网下网上发行公告》规定的零股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本次网下配售余179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四、持股锁定期限
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上市流通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
五、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配售对象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国信证券按照《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六、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大厦20层
邮编:518001
联系电话:0755-82130556、82130572
联系人:龙涌、张小奇、郭照宇、张闻晋、孙金男、王晓娟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08年1月23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宏达新材”A股4,880万股,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并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295,776户,有效申购股数为14,640,306,500股,配号总数为29,280,613个,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029280613。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3333263549%,超额认购倍数为300倍。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发行人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08年1月25日上午在深圳市红荔路上步工业区10栋2楼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08年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1月25日
宏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