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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马国际(00221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1-11


声 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作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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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意向书摘要

释 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发行人/本公司/公司/飞马国际/ 指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飞马物流 指 深圳市飞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广州飞马/控股股东 指 广州市飞马运输有限公司东莞飞马 指 东莞市飞马物流有限公司华南塑胶城 指 东莞市飞马华南塑胶城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合冠 指 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飞马客运 指 深圳市飞马客运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指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 指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机构/大华天诚 指 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本次发行 指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每股面值为 1.00 元的不超过 3,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元 指 人民币元中石油 指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贸易执行 指 在国内、国际贸易中由专业物流服务商先行“形式买断”供

应商产品,通过专业物流服务商自身的物流网络将货物配

送到供应商指定的产品经销商或代理商所在地后,经销

商、代理商按预先约定的采购数量付款提货的服务方式。保税物流 指 在中国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保税港、

出口加工区、保税仓等海关监管的区域内从事与保税货物

相关的物流服务。形式买断 指 物流服务商在贸易执行过程中,虽然“买断”供应商产品,

但不承担跌价和库存等风险。遇有经销商或贸易商未按合

同约定提货情形,产品供应商须按合同约定在规定的时限

内回购原产品。配送 指 按照用户的发货计划,在货物集中地(如仓库、货运站、物

流中心等)对拟发货物进行分货、配货后送交收货人的活

动。

1-2-3招股意向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1、控股股东广州飞马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股东赵自军(兼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和黄汕敏(兼发行人副总经理)分别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的 50%,除前述限售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发行人其他股东印健、金军平和曹杰分别承诺自持有本公司新增股份之日(即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根据2007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产生的滚存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3、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

①客户集中的风险。公司客户相对集中。若公司的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竞争能力下降,可能对公司的营业收入以及经营业绩带来较大的影响。公司存在客户集中的风险。

②市场竞争的风险。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速,中国现代物流服务业竞争日益加剧。东莞市周边聚集的塑胶交易市场与黄江塑胶物流园构成一定的市场竞争关系。公司存在市场竞争的风险。

③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黄壮勉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④政策风险。本公司正在拓展保税物流业务,国家有关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及保税港的政策一旦有所改变,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带来影响。公司的经营存在政策风险。

1-2-4招股意向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股 票 种 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 股 面 值 : 1.00元发 行 股 数 : 不超过3,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5.74%发 行 价 格 : 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市 盈 率 : [ ]倍(以2006年净利润按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1.31元(以2007年6月30 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全面摊薄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元市 净 率 : [ ]倍(以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净资产计算)发 行 方 式 :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发 行 对 象 :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以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开

户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

外)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 广州飞马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限 制 和 锁 定 安 排 :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股东赵自军(兼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和

黄汕敏(兼发行人副总经理)分别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的50%,除前述限售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发行人其他股东印健、金军平和曹杰

分别承诺自持有本公司新增股份之日(即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的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承 销 方 式 : 余额包销预 计 募 集 资 金 : 募集资金总额根据询价结果确定

1-2-5招股意向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中 文 名 称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注 册 资 本 :10,100万元法 定 代 表 人 :黄固喜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日 期 :1998年7月9 日股 份 公 司 设 立 日 期 :2006年12月25 日住 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56号银座国际大厦26楼2601室邮 政 编 码 :518040联 系 电 话 :0755-33356368传 真 :0755-33356399互 联 网 网 址 :www.fmscm.com电 子 信 箱 :cammy.guo@fmscm.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本公司是由飞马物流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资产的内容

公司发起人为广州飞马、赵自军和黄汕敏,三名发起人将其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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