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鼎新材(00220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2-10
九鼎新材(00220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07 年12 月6 日(T-3 日,周四)完成。根据初步询价的结果,经发行人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数量为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10.19 元/股。
光大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7 年12 月10 日(T-1 日,周一)9:00-17:00 和2007 年12 月11 日(T 日,周二)9:00-15:00 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同时于2007 年12 月11 日(T 日,周二)9:00-11:30、13:00-15:00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定价发行”)。上述发行的有关事项在《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以下简称“《网下网上发行公告》”)中说明,该《网下网上发行公告》刊登于2007 年12 月10 日(T-1 日,周一)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并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现将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结果公告如下:
1、初步询价的组织情况
在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期间(2007 年12 月4 日至2007 年12 月6 日,T-5至T-3 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深圳、上海和北京举行了推介会。截止2007 年12 月6 日(T-3 日,周四)17:00,光大证券共收到28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44 家证券公司、28 家信托投资公司、11 家财务公司、11 家保险公司和2 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共计124 家询价对象的《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初步询价表》(以下简称“《初步询价表》”)。按照《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相关规定,以上124 家询价对象的报价均为有效报价。光大阳光集合理财计划在询价第一天提交了有效初步询价表,但不作为统计对象。根据对询价对象提交的合格的初步询价表的统计,列入统计分析的123 家询价对象报价的全部区间为7.00 元/股~15.05 元/股。
2、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光大证券和发行人根据询价对象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募集资金需求情况、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情况,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数量为2,000 万股,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数量为4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数量为1,6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最终确定本次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发行定价为10.19 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64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9.97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网下配售安排
光大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07 年12 月10 日(T-1 日,周一)9:00~17:00 及2007 年12 月11 日(T 日,周二)9:00~15:00 接受配售对象的网下定价申购。本次网下配售的价格为10.19 元/股,数量为400 万股。
只有参与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方可参与网下配售,名单请见刊登在2007 年12 月10 日(T-1 日,周一)《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网上网下发行公告》。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且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以下简称“配售对象”)中,只有于2007 年12 月6 日(T-3 日,周四)17: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配售。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全额缴付申购款,同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复印件(请务必注明“配售对象名称”和“九鼎新材申购资金”字样)。
配售对象必须确保申购资金于2007 年12 月11 日(T 日,周二)下午17:00 之前到达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申购资金在该时间后达到的申购为无效申购。敬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划转过程的在途时间。
4、网上发行安排
本次网上发行,根据刊登于2007 年12 月10 日(T-1 日,周一)《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网上网下发行公告》实
施。
网上发行日为2007 年12 月11 日(T 日,周二),申购时间为:9:30~11:30、
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
网上申购价格为:10.19 元/股;网上申购代码为“002201”。
5、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438 号双鸽大厦17 楼A-C 座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
邮 编:200122
电 话:021-50818887 转207、295
传 真:021-23010272、50816909、50816913
联 系 人:熊莹、朱晓霞、刘余香、胡俊、沙金
电子邮件:liuyuxiang@ebscn.com,shhujun@ebscn.com
九鼎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pdf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07 年12 月6 日(T-3 日,周四)完成。根据初步询价的结果,经发行人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数量为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10.19 元/股。
光大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7 年12 月10 日(T-1 日,周一)9:00-17:00 和2007 年12 月11 日(T 日,周二)9:00-15:00 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同时于2007 年12 月11 日(T 日,周二)9:00-11:30、13:00-15:00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定价发行”)。上述发行的有关事项在《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以下简称“《网下网上发行公告》”)中说明,该《网下网上发行公告》刊登于2007 年12 月10 日(T-1 日,周一)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并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现将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结果公告如下:
1、初步询价的组织情况
在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期间(2007 年12 月4 日至2007 年12 月6 日,T-5至T-3 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深圳、上海和北京举行了推介会。截止2007 年12 月6 日(T-3 日,周四)17:00,光大证券共收到28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44 家证券公司、28 家信托投资公司、11 家财务公司、11 家保险公司和2 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共计124 家询价对象的《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初步询价表》(以下简称“《初步询价表》”)。按照《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相关规定,以上124 家询价对象的报价均为有效报价。光大阳光集合理财计划在询价第一天提交了有效初步询价表,但不作为统计对象。根据对询价对象提交的合格的初步询价表的统计,列入统计分析的123 家询价对象报价的全部区间为7.00 元/股~15.05 元/股。
2、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光大证券和发行人根据询价对象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募集资金需求情况、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情况,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数量为2,000 万股,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数量为4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数量为1,6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最终确定本次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发行定价为10.19 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64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9.97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网下配售安排
光大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07 年12 月10 日(T-1 日,周一)9:00~17:00 及2007 年12 月11 日(T 日,周二)9:00~15:00 接受配售对象的网下定价申购。本次网下配售的价格为10.19 元/股,数量为400 万股。
只有参与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方可参与网下配售,名单请见刊登在2007 年12 月10 日(T-1 日,周一)《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网上网下发行公告》。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且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以下简称“配售对象”)中,只有于2007 年12 月6 日(T-3 日,周四)17: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配售。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全额缴付申购款,同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复印件(请务必注明“配售对象名称”和“九鼎新材申购资金”字样)。
配售对象必须确保申购资金于2007 年12 月11 日(T 日,周二)下午17:00 之前到达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申购资金在该时间后达到的申购为无效申购。敬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划转过程的在途时间。
4、网上发行安排
本次网上发行,根据刊登于2007 年12 月10 日(T-1 日,周一)《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网上网下发行公告》实
施。
网上发行日为2007 年12 月11 日(T 日,周二),申购时间为:9:30~11:30、
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
网上申购价格为:10.19 元/股;网上申购代码为“002201”。
5、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438 号双鸽大厦17 楼A-C 座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
邮 编:200122
电 话:021-50818887 转207、295
传 真:021-23010272、50816909、50816913
联 系 人:熊莹、朱晓霞、刘余香、胡俊、沙金
电子邮件:liuyuxiang@ebscn.com,shhujun@ebs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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