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集运(601866)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2-04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重要提示

1、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中海集运”)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33,662.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47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为人民币6.00元/股-6.62元/股(含上限和下限)。

4、本次发行A股股份数量确定为233,662.5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股份不超过81,781.9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5%;其余部分向网上发行,约为151,880.6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5%。

5、只有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发行的申购。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内部规则、程序的规定(例如证券投资基金应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的相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包括损失)。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名单见附件一。参与初步询价且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配售对象)中,只有于2007年11月30日15:00前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发行。

6、本次网下发行的申购时间为2007年12月4日(T-1日)9:00至17:00及2007年12月5日(T日)9:00至15:00。

7、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须将(1)申购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该表可从www.ubssecurities.com、www.cicc.com.cn网站下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购报价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章的,无须提供本材料);(3)全额缴付申购款的划款凭证复印件(请务必注明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的名称和“中海集运A股申购款项”字样)于2007年12月5日15:00前传真至(010)5832 8580。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全额缴付申购款。应缴申购款须于2007年12月5日17:00之前汇至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8、本次公告仅适用于网下发行,有关网上发行的具体规定,敬请参见于2007年12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9、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07年11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中海集运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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