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新集(601918)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2-04

重要提示 

1、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5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43 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为 5.35 元/股-5.88 元/股(含上限和下限)。 

4、本次发行数量为 35,200 万股,网下发行股数为 7,04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网上发行股数为 28,160 万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 80%。 

5、只有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发行的申购。 
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名单见本公告中"网下申购与配售程序"之"配售对象及锁定期安排"。参与初步询价且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配售对象)中,只有于 2007 年 11 月 30 日(T-3)下午 15:00前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发行。 

6、本次网下发行的申购时间为 2007 年 12 月 4 日(T-1 日)9:00-17:00 及 2007 年 12 月 5 日(T 日)9:00-15:00。 

7、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全额缴付申购款,同时还须将(1)申购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购报价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章的,无须提供本材料);(3)全额缴付申购款的划款凭证复印件(请务必注明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的名称和"国投新集 A 股申购款项"字样)于 2007 年 12 月 5 日(T 日)前传真至 021-62155520。应缴申购款须于 2007 年 12 月 5 日(T 日)17:00 之前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8、本公告仅适用于网下发行,关于网上发行的具体规定,敬请参见 2007 年 12 月 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9、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 2007 年 11 月 2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详细内容请参看PDF:国投新集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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