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电机(002196)首次公开发行A 股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1-29

方正电机(002196)首次公开发行A 股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
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

保荐人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电机”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14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下配售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网上定价发行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
3、本次发行股份总量为2,0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股数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发行1,6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4、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48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22.2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9.92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5、在初步询价期间(2007年11月22日、23日、26日每日9:00至17:00以及11月27日9:00至15:00)提交有效报价,且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配售的申购。
6、本次网下配售的申购时间为2007年11月29日(T-1日)9:00至17:00及2007年11月30日(T日)9:00至15:00。参与网下配售的投资者应全额缴付申购款。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须将(1)申购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购报价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章的,无须提供本材料);(3)全额缴付申购款的划款凭证复印件(请务必注明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的名称和“方正电机A股申购款项”字样)于上述申购时间内传真至010-84049811。
配售对象必须确保申购资金于2007年11月30日(T日)(周五)17:00之前到达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申购资金的申购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汇出申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其在申购表中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且必须与该配售对象报备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相应资金账户一致。
7、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8、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日为2007年11月30日(T日)(周五),申购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9:30至11:30,13:00至15:00)。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均可参加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
9、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单一证券账户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1,600万股(本次网上发行总量)。每一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
10、本次网上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方正电机”,申购代码为“002196”。
11、本次网下配售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12、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股票发行的事宜进行扼要说明,不构成对本次所发行股票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07年11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巨潮网(www.cninfo.com.cn)查询。
13、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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