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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2倍于净利 博云新材客户单一存隐忧

来源:21世纪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9-18
  9月17日,证监会发审委公告,湖南博云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博云新材)IPO申请获通过。

  博云新材拟发行2700万股,计划募资1.9亿元,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25.23%。主营军民用飞机制动装置刹车副的生产与销售,属高科技企业。

  创始人低价退出

  一个院士背景公司,就此登上资本市场舞台。

  黄伯云,粉末冶金专家,1999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现任中南大学教授、校长,兼任国家863高技术新材料领域专家委员会主任、中国有色金属学会副理事长。博云新材的核心技术,“高性能炭/炭航空制动材料制备新技术”由其发明。

  但是,如今,黄伯云并未主持上市公司工作,也未持有股份。

  2001年,粉末冶金研究中心改制为博云新材,黄伯云作为发起人获得244.8万股,是最大的个人股东。2005年10月,黄伯云以每股1.1元,将持股转让给博云新材现任总经理熊翔。

  有人测算博云科技发行价将在每股7元以上,以此计算,黄伯云个人坐失财富近2000万元。

  目前,黄伯云仅担任博云新材名誉董事长、首席科学家。对于上述股权为何低价转让,记者数次致电博云新材证券部,均无人接听。

  有市场人士分析说,从人员独立性角度考虑,黄伯云目前任中南大学校长,属行政职务,从上市公司隐退是情理之中。但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转让价格低于之前的公司增发价。2004年10月,公司曾向其他股东增发,价格为每股1.57元。

  应收账款比例悬疑

  博云新材两大股东自愿承诺锁定股份时间长达5年,比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大股东3年内不得转让首发股份的要求多出2年时间。

  但财务专业人士指出,博云新材客户高度集中,是其巨大的风险点,反映在财务指标上,就表现为应收账款比例过大,潜藏一定风险。

  招股说明书显示,博云新材2005年末、2006年末、2007年末、2008年中期的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3958.83万元、5405.84万元、5983.67万元和7371.77万元,总资产占比分别为14.65%、15.93%、14.07%和16.48%。

  相对应的数字是,同期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870万、1400万、2800万和1370万元。

  以2007年为例,当年实现净利润2800万元,但期末应收账款净额近6000万元,是净利润的2倍多。

  博云新材招股说明书解释,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是由于公司客户主要是军方、航空公司等信用度高的优质客户,公司给予上述主要客户一定时限的延期付款优惠所致。报告期应收账款中账龄在一年以内的比例均在90%左右,且几乎没有发生过坏账损失。

  而作为保荐人,海通证券把上述问题作为了公司主要风险予以提示。

  尽管财务资料确实显示,应收账款90%均为1年期以内。但是,行业研究员告诉记者,虽然客户资信较好降低了财务风险,但如果客户改变采购计划,将对公司造成沉重打击。

  事实上,博云新材作为飞机刹车副行业的后起之秀,与国际飞机零部件商相比,并不具备太多技术优势,如果国际知名零部件商采取降价策略,公司经营状况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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